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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盘锦大米”地理标志产品司法保护令
来源: | 作者:佚名 | 发布时间 :2025-09-12 | 3 次浏览: | 分享到:

时值金秋,盘锦大地稻浪翻滚,迎来一年一度的丰收季节。在这稻米飘香、丰收在望的时刻,盘锦中院发布《“盘锦大米”地理标志产品司法保护令》,旨在依法加强对“盘锦大米”地理标志产品的司法保护,规范市场秩序,保障消费者权益,助力农业产业发展。

“盘锦大米”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,以其独特的品质和地域特色享誉国内外。保护令明确,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权利人许可,不得使用“盘锦大米”或相近标识,不得伪造、冒用专用标志,不得实施虚假宣传、掺杂掺假等侵权行为,同时禁止破坏产地环境、影响稻米品质形成条件的行为。

此次司法保护令的出台,是延伸审判职能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。通过构建严格的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屏障,依法打击侵权假冒行为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切实保障消费者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提升“盘锦大米”品牌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。